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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求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 发布时间: 2026-06-12 11:05:11
来源: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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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有关规定,完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,我部组织对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)进行了修订,形成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及其编制说明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相关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
  各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。请于2026年7月12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,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。

  联系人: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付子曦、田亚静

  电话:(010)65645756、65645790

  传真:(010)65645787

  邮箱:chem@mee.gov.cn

  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

  邮编:100006

  联系人: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刘晓建

  电话:(010)84665574

  传真:(010)84634708

  邮箱:liuxiaojian@meescc.cn

 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

  邮编:100029

  附件:1.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
     2.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

     3.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  2026年6月10日

  (此件社会公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