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工作,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,我院组织修订了《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办法(草案)》(附件1),将作为《药品标准管理办法》的配套文件公开发布。请各有关单位就该办法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征求意见表(附件3),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盖章扫描件及意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:bhszb@nifdc.org.cn。
感谢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!
中检院
2023年12月22日
【附件】
附件1: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办法(草案).docx
附件2: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办法(草案)起草说明.docx
附件3: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办法(草案)征求意见表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