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和推进国家药监局《关于改革完善放射性药品审评审批管理体系的意见》相关工作,药审中心成立放射性药品专项工作组,持续推进相关指导原则制订工作,加快构建放射性药品科学监管体系。为更好地服务和指导放射性化学仿制药的研发和申报,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《放射性化学仿制药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
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反馈给我们,以便后续完善。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。
您的反馈意见请发到以下联系人的邮箱:
联系人:何艳、石勇平、王钢
联系方式:heyan@cde.org.cn,shiyp@cde.org.cn,wangg@cde.org.cn
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。
药品审评中心
2023年9月28日
相关附件
序号 | 附件名称 |
---|---|
1 | 《放射性化学仿制药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.pdf |
2 | 《放射性化学仿制药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.pdf |
3 | 《放射性化学仿制药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表.docx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