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文件,结合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工作重点,我们研究起草了《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以及《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于2023年6月15日(星期四)17: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,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们反馈。《谈判药品续约规则》与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》将另行公开征求意见。
电子邮箱:GJYBML@nhsa.gov.cn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,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,邮编:100830。
附件:1.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
2.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(征求意见稿)
国家医疗保障局
2023年6月9日